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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席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中国法官

作者: 赵存存 刊 名: 《党史文汇》 发表时间: 2002年4期来 源: 万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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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
1945年8月15日,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.9月2日,日本代表在投降书上签字.中国人民浴血奋战了八年之久的抗日战争胜利结束.根据7月26日发表的中、美、英、苏四国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的《波茨坦公告》规定,对于在侵略战争中犯下滔天罪行的日本战犯要予以严厉的法律制裁.为此,继1945年10月24日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对德国的戈林、赫斯等22名战犯开庭审判后,1946年3月,由美、中、英、法、苏、加、新、荷、印、菲等10国法官参加的设在日本东京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成立.至1948年11月,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进行了长达两年半之久的对日本战犯的审判.而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中国法官,就是曾任山西大学法学教授的梅汝璈.